我叫阿文(化名)

因在港鐵車廂非禮被判監一個月

起初在上班時在擠逼的車廂內被女乘客的身體緊貼著,那份震撼的感覺叫人很想重溫,由守株待兔漸漸變成主動試探對方。

以下分享我面對問題的方法及反思:

破除迷思
「心」最要緊,犯案的人心中一定有不少迷思,欺騙或說服自己去「明知故犯」,朗天幫我破除的其中一個迷思是「對方默許」。在長年接觸的色情資訊,包括:漫畫、小說、AV裡,不少女性在性不滿足,郤羞於啟齒,無從獲得。輔導員幫我明白在我試探後對方未有離開原因有很多,無論是擠逼、害怕、感覺不到…都不等如「默許」;有多少人會願意在公眾的場合、被不認識的人去觸碰身體。

戒除自慰
我接受過高等教育,知道這些資訊內容不真實,被有目的地誇大,但回想我被捕前,骨子裡是相當相信這迷思。為何我會相信我知道是假的東西,原因之一是過往千百次的自慰過程,我通過相信性幻想及AV的內容才能達至性滿足,這種週而復始的「奬勵」令我身體已很習慣去相信性幻想,期望得到下次的滿足。所以要破除迷思,不能不戒除自慰。

記錄感受
男士多講理性,很少觸碰自己的感受,亦很易忘記。我想,沉重的代價我及家人已付上,如果不能學到教訓,便相當枉費。我用坐牢時家人仍願意買我的一本記事簿記下重要的反醒與感受,其中一幕是我妻子在我被捕時所講,撕心裂肺講的3個字:「點解呀?」。每次想起,那句說話都仍然在我心中回蕩。我不能回應,亦很想發問,是什麽令我如此傷害那位我發誓一生守護的人?是什麽值得我如此押上所有自己及至親的幸福去換取?是什麽令我像瞎了眼一樣看不到自己的幸福,只見到自己的不滿足?

至親vs對方
在犯案時,我就像進入自慰時的空間,心中只思考「對方」會否願意呢…現在我知道我犯案,不只是我與「對方」的事,而是關乎我至親及所有竟仍願意支持我的人的事,因此最重要的不是我所幻想的「對方」怎樣想,現在即使有人要我摸她(當然不會發生),我亦要逃跑,因我最重要的親友,家人及我自己都不想再做這事。

思想結果
我再犯案是「家破人亡」,這不是隨便組合的4字,因那真與我親手殺死我子女及妻子再自殺無異;我甚至要小心避免任何的誤會,因為到時很難再有人相信我。

知足珍惜
出事之後很多至親好友表達其實我已很幸福,有大好的家庭、滿足的工作、生活足夠有餘,已比很多人幸福,為何仍會做出這事。的確我出事之前,心眼就像盲了一樣,看不見別人羡慕的祝福,只著眼於自己愛情及性的不滿足,用盡方法去尋求,到頭來連原本有的都要失去。原來「知足常樂」不是老土的思想,而是尋求滿足的唯一方法;不懂知足,就算擁有再多,亦不會快樂,只會四處找尋,看不見早在身邊的幸福。

現在,我就像高血壓患者要戒鹽一樣,戒除那伴除我多年的自慰習慣;港鐵車廂反是我最高警惕的地方。而學會知足珍惜之後,以往煩人的照顧子女工作,現在於我來說是珍貴的親子時光,好好照顧子女及家務變成我向妻子示愛及補償的最好方法;我仍然相信繼續努力,我仍可為家人社會帶來供獻。

迷思及惡習很難靠自己可以破除,謹希望如有相同困擾的朋友,珍惜機會,襯還可以尋求協助時儘快尋求協助,減少自己、家人、社會要承受的苦果。